15vip太阳集团15vip太阳集团
本科与研究生教学奖励暂行办法
(2019年6月18日15vip太阳集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研究生教学在大学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学院将全面深化以国际化平台、产学研模式为牵引的教学改革,推动创新模式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教学工作积极性,树立创新思维的教风和学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科与研究生教学奖励暂行办法,以鼓励学院更多的教学模式及教学科研创新成果的产出。
第二章 奖励种类
奖励种类:教学创新建设项目类、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类、教学成果类、教师教学发展类、“五跨”工作室教学奖励类。
(一)教学创新建设项目类: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本科与研究生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
(二)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类: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各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规划项目等。
(三)教学成果类:教学建设项目和研究改革项目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奖。
(四)教师教学发展类:教育部、教育厅或学校设立的教师在教学发展方面所取得的个人奖项。
(五)“五跨”工作室教学奖励类:奖励积极推动“跨年级、跨专业、跨学校、跨国家、跨产业”的五跨工作室教学创新模式,鼓励各系以工作室为平台创建以项目带教学的应用型专业发展模式。
第三章 奖项设置
(一)教学创新建设项目类
本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授予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团队和其他相关国家级获奖、项目建设团队;省级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团队和其他相关省级获奖、项目建设团队;市厅级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团队和其他相关市厅级获奖及项目建设团队;校级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团队和其他相关校级获奖项目建设团队。
(二)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类
本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授予国家级项目,包括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等教学类项目;省部级项目,包括教育部本科专业教指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等教学类项目;市厅级项目,包括青岛市等教学类项目;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
(三)教学成果类
本奖项包括:
1.优秀教学成果奖。分别授予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团队,其中,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
2.优秀教材奖。分别授予省部级以上和校级教材奖获奖者。国家级、省级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校级优秀教材奖设一等奖、二等奖,授予在教学实践中使用两届以上(含两届)的正式出版教材,每四年评审一次;
3.优秀教研论文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实际发表论文情况进行奖励;
4.实验教学改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授予在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教学成果的团队;
5.实验技术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授予在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教学成果的团队。
6.省级优秀学士、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奖。
(四)教师教学发展类
本奖项包括:
1.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国家级和省部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校级和二级学院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鼓励奖;
2.教学效果优秀奖。校级和二级学院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鼓励奖;
3.教学名师奖。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授予师德高尚,教学效果优秀,学术水平高,示范作用强,长期承担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4.本硕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授予师德高尚,从事高等教育工作20年以上,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并获得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
(五)“五跨”工作室教学奖励类
“五跨”工作室教学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鼓励各系创建以项目带教学、国内外名师和产业团队共同指导的试点改革工作室平台(具体标准单独制定),每年评审一次。
第四章 奖励标准
(一)教学创新建设项目类
根据具体奖项内容设置奖励名额,对获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级项目: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
省部级项目: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厅级项目: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二)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类
根据评审立项结果设置奖励名额,对获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级项目: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
省部级项目: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厅级项目: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学院特设立“网络课程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以鼓励各系自发建设网络课程;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人民币(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教学成果类
1.教学成果奖: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团队,学院给予配套奖励。配套比例:
国家级:50%配比。
省部级:30%配比。
校级奖: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2.优秀教材奖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的团队,学院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校级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 800元;三等奖500元。
3.教研论文奖
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期刊的类别给予奖励,奖励名额不限。发表在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A类期刊上为一等奖,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上为二等奖,学校认定的其它B级期刊为三等奖。
奖励标准: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500元。
4.实验教学改革奖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改革奖的团队,学院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校级标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
5.实验技术成果奖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技术成果奖的团队,学院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校级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6.省级优秀学士、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奖。奖励标准:2000元/人。
(四)教师教学发展类
1.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校级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优秀奖500元。
(未获奖的,学院给予积极参加申报的老师鼓励奖励300元/项)
2.教学效果优秀奖
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校级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优秀奖500元。
3.教学名师奖
市厅级及以上:国家级8000元;省级5000元 ;市级3000元 。
(未获奖的,学院给予积极参加申报的老师鼓励奖励300元)
(五)“五跨”工作室教学奖励类
1.工作室教学创新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
2.工作室创新项目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
3.工作室创新指导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
第五章 实施原则
(一)本办法所涉及的经费支出,从学院创收经费中支出并纳入学院总预算。
(二)本办法也适用于中韩、中英等国际办学项目。
(三)本办法所列奖励经费均为税前奖励,个人所得税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四)奖励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及争议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五)本办法须经15vip太阳集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六)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